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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甲委托丙购买茶叶30公斤,因时间匆忙丙仅带有甲亲笔签名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回到家乡后,丙以甲的名义从A公司购买茶叶50公斤。A公司如期将50公斤茶叶送给甲,并要求甲付款。甲留下30公斤茶叶,并依约付款后,将其余的茶叶皆退还A公司。依据民法典:①甲能否将多余茶叶退回A公司?为什么?②假如甲因为该茶叶买卖合同受到损失,该如何救济。

合同纠纷
2022-06-26 22: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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