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发生在1990年4月5日,这天是清明节,几个朋友把他叫走。几个人和往常一样,去找零活干。 可是到了晚上,爸爸还没回来,大约晚上7点左右,区交通队,来到家里通知妈妈去认领尸体,当时我的大爷和邻居几个人去了,回来确认是我的爸爸,爸爸的左面部左眼至嘴角之间有一月牙形的大口子,长大约15厘米,深度1.5厘米左右,左眼已瞎。 4月6日早晨,我们家属一同来到了区交通队,要求看尸体,他们称,尸体已送火葬厂冷藏柜保存,这案子牵扯刑事案件,待我们调查清楚,在通知你们,你们先回去吧。 我们大约等了七八天后,看没有消息就来到了太平交通队,当时一位领导,接待了我们,他俩说:“事情现在没有查清,你们暂时不要来了,等调查清楚之后,会通知你们的,你们先回去吧。”又过了大约7-8天,我们又来到了太平交通队,他们还是照老样子把我们打发了,就这样,我们先后去了十几次,他们总是推脱,我们要求看尸体,他们忙说,尸体已经解剖,暂时不能看,你们不要在来了,处理完一定会通知你们的,一推再推,在这期间我又去了几次,可是再也看不到处理案子的人了。二个月后的一天,区刑警队的人,把妈妈叫去了我居住所在地的派出所,问:“你的亲属都是做什么的,我一一回答,然后他说案子已经查清楚了,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在于死者,与车方无任何关系,所以一分钱不能给你们。我们处于同情,你领着孩子不容易,给你点钱,我没有答应,当时他很生气的说了一句,不识可怜就走,再也没来找过母亲。又过了几天,我们家属又来到了区交通队要求尽快给我们处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他们说尸体火化了,不要在找他们,要找就去市交警支队,市交警支队给你处理,那以后,我们先去了十几次市交警支队,根本没有人接待我们,在后来,我们就被拒之门外,面对着丈夫突然间的死,无人管,母亲的精神彻底崩溃了,我的爷爷奶奶,再也承受不了失去儿子的痛苦,偷偷火化尸体无处去申诉,一连串的打击,两位老人病倒了,不久离开人世。 我的大爷姑姑看到自己的亲人就这么离开了,精神的折磨使他们双双病倒,带着遗憾相继死去。十五年来,我妈妈一个弱女子,带着一个4岁的孩子,面对着失去这么多的亲人,精神恍惚,身患多种疾病债台高筑,时好时坏,重病缠身,过着非常艰难的生活,那辛酸可想而知,再也没有能力找他们理论了。 现在女儿已经长大了,她要为父亲讨个说法,为什么十五年的人命案得不到处理,道理何在,父亲究竟是怎么死的,一定要搞明白。

证券投资
2005-12-21 11:31: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