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妻与B妻打过架 某日 B与其妻见A妻单独一人 便当众毒打A妻 A妻回家后 A见其妻鼻青脸钟 问明原因后 便与C去找B讨个说法 B不肯理会 双方打成一团 混乱中 C用刀刺中了B A与C全慌了 各跑各的 后来听说B死了 几年后 A被捕 C一直没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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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A虽没有相交C杀人,但是叫上C一起去,让对方受点皮肉之苦的主观故意是无法回避的.尽管C尚未到案,A还是可以先行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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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