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00年结婚,婚后,我一直在广州工作,我妻子据她讲她在石家庄工作,她的工作是坐台小姐,我一直不同意她的工作,可是她讲这样可以多挣点钱。所以这六年来我们一直处于分居的状态。今年,4月我又一次提出,让她来广州,可是她还是拒绝了。因此我提出离婚,可是她说要我给他20万元,我一个打工的,哪里有这么多的钱啊。我们生有一个女儿,一直由她的父母抚养,我每年给寄钱。现在她要求要女儿,我同意,我也同意付抚养费,可是20万太多了。因此我想起诉离婚由法院来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