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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有个员工18号入职,30号离职,员工要求公司全额补交社保费用,这种做法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06-15 20:08: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员工未满一个月辞职也是需要缴纳社保的,从工资里扣除就好
  • 你好,对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了
  • 你好,这个情况是违法的。
  • 你好,是需要缴纳社保的
  • 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该种情形下,只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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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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