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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8日,我以人民币壹拾捌万元购买了一间新建好的五层楼落地房,当时该房的房产证、土地证正在办理当中,卖方只提供给我《私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证的复印件及房主的身份证。当时房主承诺在2003年3月30日之前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契证办妥交给买方,否则暂扣贰万元不予偿还。可是到了承诺的时间房主还是说两证未办好,我就起了疑心,就去房产局查,房产局的工作人员在电脑里查到该证在2003年1月13日刚办好,1月18日被银行的工作人员领走。我把此事告诉房主并问是怎么一回事?房主说:“房产证被银行拿去了,但土地证还在我手中,我现在就拿给你”。当天房主就把土地证拿给了我”,过了几天有几个邻居找到了我说:“你这间房子包括我们在内的七间房子都已被银行抵押了”当时听到这些真的不知该怎么办。当时我们几个人找到抵押的银行,银行告诉我们具体经过“平阳云天机械公司因生产需要于2002年6月14日向平阳县农行借款140万元以座落鳌江新河路私房,杨云、杨思松等七间在建工程做抵押。银行告诉我们云天机械厂已破产,法人代表:杨云已逃了,我们已起诉,法院很快就开庭了。你们自己看吧!和我们一样受骗的房主,其中有两间是在房子还没抵押之前购买的,其中还有三间是在抵押后买的,后来法院也传票给我们,叫我们一起去法庭听审。法院开庭判了结果:“被告浙江云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按期付上述借款,原告有权把座落于平阳县鳌江镇新河路共计七间房屋以折价、变卖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是其中有两间还未卖掉)拍卖公司先把还未卖掉的两间先拍卖了,拍卖扣除一切手续费后还余60万元,(注:我们这几间房子都已装修入住了,法院说会拍卖我们的房子。我们不知该怎么办?

证券投资
2005-12-17 18:24: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