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因住房困难,我在03年11月备齐了所有应有的资料,打了一个建房报告。本该一个月就有答复的报告却迟迟没答复,过了半年多以后说是镇里有规划所以我的建房报告留在镇里,等到下次拆迁的话给我一点补偿,我就相信了。但04年的下半年和05年的上半年本村相继有了好多户人家都在建房。我村镇里有规划实际是子虚乌有,而是我没有请客送礼导致了我的建房报告没批出来。知道了真相以后,我马上到镇土地管理所去交涉,但是土地管理所的态度相当恶劣,用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62条之规定的“一户”来打发我。
互联网纠纷
2005-12-22 11: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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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法律规定来说你并不是土地管理法里所称的一户,而是两户.
2,从事实情况来讲,你村的其他人也是同样的情况,而对你却与他们区别对待.这是不公平的,你可以主张权利.
3,如果需要律师参与维权行动,请及时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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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