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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父母买的.结婚前女方要求房本加入她的名字.加入名字以后.加入离婚.那么这个房子是共同财产吗?要分给女方一半吗?

婚姻家庭
2022-06-16 10:02:02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发生婚变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如果是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款的话房产大概率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父母的首付可能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是借款,具体还要看当时的意思表示来决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一般来说,加上女方名字就会被认定是赠与,可以被认定为是一种彩礼性质,婚后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离婚,要看离婚的原因以及婚姻存续时间,可以考虑按照彩礼的相关规定适当减少女方的份额
  • 您好,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需要确认原房本是登记在谁的名下。如原登记人为你,婚前加女方名字行为有效,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有其他证据证明出资等,有不分割的可能
  • 您好, 原则上加名字的话可能被认定为赠与的,可能会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帮助您起诉处理
  • 您好,加上女方姓名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分给对方一部分,但是实践中的判决也有例外。
  • 一般加入对方名字可以视为赠与,认定是共同财产的可能性大,但也会参考出资情况分割
  • 您好,房产加女方名字后,算是对女方的赠与,离婚时女方一半份额。
  • 您好,加名字就视为赠与,是属于共同财产,出现纠纷一人一半
  • 您好,加入名字之后,没有特殊约定离婚算共同财产
  • 你好,房本登记所以形式是共同共有吗
  • 你好,一般加上名字是共同财产
  • 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您好请问现在是要离婚吗
  • 是的这个要给女方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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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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