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我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现在我已经履行了18个月,还剩18个月未履行。合同上规定:如果违约的话,需要向公司支付剩余年限工资的20%到100%,用一张小条粘在合同上的。提交辞职报告的第二天公司问我要三万多的违约金。他们的这三万块钱是这样计算的:我现在每个月工资是2000,而且这是才涨上来的,合同上的每个月工资是1200。用2000乘以18,就是36000。我跟公司说没有那么多的钱交。第三天公司就让我收拾东西,让我下车间去干操作工干的活(我本来是做技术工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