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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要件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的不同

婚姻家庭
2022-06-17 14:50: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登记要件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的区别
      概念和性质不同:
      登记要件主义 是指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变动时,需要当事人具备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将该意思表示予以登记,并自登记是该物权变动行为方可生效。
      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所有权保留一经当事人合意即可成立,但不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登记对抗主义一方面维持交易之便捷,一方面亦使当事人能斟酌情事,决定是否申请登记,以保障自己的权效力。世界大多数国家均采此制,如美国、意大利以及我国台湾地区。
  • 您好,登记要件主义,它是指不动产物权变动需经登记,未经登记就无法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且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 你好,建议查询民法典咨询了解具体信息,1
  • 一个以登记为对抗第三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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