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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山西昔阳人士。我父亲在三月煤矿事故中丧生后,煤矿按照国家规定给我家20万抚恤费。不久一男子向我母亲借这笔款想与人合伙投资楼天煤矿。他与我爸生前有点交情并在邻村有房子有车,任职与县信用社主任。他向我妈承诺每个月付1500的利息,3个月后还清所有款项。我妈便同意了。他开具了欠条,分别签名(有证人在场并签名)。他要贷款便把我妈的身份证复印件拿去了。他后来把其中10万存单以另一个人的名义向当地银行贷了款。三个月后我妈再三催促下他还了5万现金。但11月我妈再次去他家他已经远走云南。经调查他先后以各种名义向私人事业单位共贷款超过100万。他的房产证与车子分别已经抵押给了债主。他妻子儿子均去了太原。具体地址不知。至今,10万元存单中的钱已经被银行扣除,因为8个月的还款期已经到那个人并未还款。五万元的现金更没有着落。我妈心灰意冷,痛悔莫及。为了讨个公道也为了不让他继续害人,我决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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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6 14:40: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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