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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老公欠别人的钱,离婚后老婆需要承担一部分吗

婚姻家庭
2022-06-01 23:26:45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是什么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您好,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借款,女方可以不承担。
  • 你好,无需,这个是个人的款项,债务由个人承担。
  • 你好,这个不知情的话是属于个人债务哦
  • 你好,具体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呢
  • 你好,上述情况,女方不需要承担。
  • 你好,是什么原因离婚的,
  • 要看是否属于双方共有债务
  • 夫妻中一方债务由谁承担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对于个人债务,离婚时由个人承担,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涉及债务问题需要谨慎处理,千万不要以为夫妻双方一方使用的就不是自己的债务,如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很可能会败诉,最终由一方独立承担。
  • 对方是什么原因借款的,用于什么地方的
  • 那要看欠的钱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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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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