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小学教师,工作一贯负责认真.6月送走一毕业班后,得知自己怀孕.9月学校安排我教五年级.班级中一学生家长主观认定我怀孕期间不会认真工作.对学校安排不满.11月22日电话中无端指责我作为教师不负责任.(理由是我怀孕\\没留家庭电话/她未曾约好到校找我,我不在等.)并找到校长要求孩子调班,称我在电话中语调阴阳怪气,她已做录音学校未答应其要求.并向她澄清事实.其不满学校答复.又打电话到市教委说我怀孕,所以对工作不负责任.同时造谣状告我校接待她的副校长态度不好,市教委\\区教委打电话给学校,学校再次找我告之此事. 我的名誉受到损害,精神受到伤害想告她,要求道歉和精神赔偿.期望您帮助.希望能和您详谈.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