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们家是一个组合家庭:我妈跟她的前夫离婚后带着我姐、我爸跟她前妻离婚后带着我哥组成了家庭,生下了我,并于93年盖了第一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爸的名字)。小时候还挺好的,但我哥长大成人后对我爸妈一点也不好,他自己工作后挣的钱,大部分都是自己花掉,很少交给我爸,而且结婚的时候他也只拿了很少一部分钱,婚后还受人唆使对我妈“极”不好,正因为这样,我妈被气的大病一场,并于03年秋天与我爸离了婚(不情愿的),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但当时并没有进行财产分割,也没有进行公证,只是我爸爸自己写了一份类似与财产分割的东西,说把以前那个房子的一半分给我妈。离婚后,为了不影响我学习,他俩还住在一块,并于04年盖了第二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 我哥长大独立之后,可以说根本就没尽过赡养义务,而且恶言恶语,甚是可恶!!但是我姐一直都做的很好。我哥的行为伤透了我爸的心,现在我爸是一点都不愿意让我哥轻而易举得到我们家的第一处房子(我哥他现在住着),但是我哥他们却独具野心,两所房子都想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