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芜湖市鲁港新镇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鲁港综合大市场房屋认购书,由于初次买房没有经验,就按售楼人员所写的协议书签了字,落入了陷阱。该市场房屋使用性质开发商称“商业,单元式办公”。我主要问题是:在认购书第(一)条款中写的内容是:该房屋系单元式办公,土地性质为集体流转土地,建筑面积约105.06平方米(最终以房管局测绘队实测面积为准,单价保持不变,多退少补)。(二)开发商给我的补充协议书中写的内容是,首付95000元,并保证于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付到总房款的66.36%,合计人民币118392元。余款60000元可向农行借款支付,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