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律师:你好,我是薛**,是9月17日交通事故案件死者薛**的弟弟,是10月26日委托人为律师你和谢**为我方律师,现有事要向你阐述一下。1、 车辆的查封要进行,据交通警察所说不用对车辆估价(现末拉的车辆的确是不需要估价),只要对车辆进行查封就行了,到开庭时等车辆所有人赔偿后自然他自己会拉车。2、 对诉讼材料(包括民事诉讼、理赔清单、财产保全)叫谢**律师给我发个邮件,你电脑在行,请你帮我发过来**)。3、 什么时候进行开庭请及时通知我。据我所知,其中有一被告说是在本月23日开庭,如是的话请及时通知。4、 我想你们律师事务较多,但你们接了我这案子,作为我方代表,有什么事要多和我联系。当然,我也会与你们多联系的。5、 真希望你能为我委托的这事多过问、多操心,因为我当时是与你联系业务的。我是相信你的。6、 理赔的数额是否应该说加上原我方出的死亡证明600元和原处理后事时的来回车费6000元。7、 你的邮箱不通,我这资料寄不过去,现给你写信,收到请回答我。 薛**(草) 12/6/2005 7:48:14 PM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