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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5年10月退休的.2002年7月三院重组,对于原设计院的职工,新公司领导承诺的是退休人员在“企业补贴”上实行老人老办法。由于具体执行的人采取了一个不符合逻辑、不科学、的奇怪算法,就有了政策没有改变,却有了违背领导承诺宗旨的相当大不公平、不公正的侵犯合法权益的后果。在一个单位内,同是2002年7月企业重组后,同级别的人退休企业补贴差别如此之大,(少了230元)

经济相关
2005-12-12 10:26: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