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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质押监管协议书(原合同文字输入版本)乙方以其在丙方开设的股票帐户的证券资产和资金帐户的保证金共同作为质押担保向甲方借款,甲、乙、丙三方通过协商 ,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截止2003年3月26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股票帐户资金帐户及市值和余额如下:证券资金帐户**资产市值49万,以上市值和余额以丙方出具的2003年3月26日的股票及资金清单为准。另附:丙方出具的股票及资金清单,并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认可。2、以上述帐户的总市值提供质押担保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元,存入**帐户中。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金存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帐户内,该帐户资金所购股票即成为该笔借款的质押物。4、所质押的上述帐户内的股票和资金,甲、乙双方同意提请丙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乙方可通过股票帐户买卖上交所深交所的股票,但乙方不得办理上交所股票帐户的撤销指定和深交所股票帐户的转托管手续,丙方不得为乙方办理上述手续,质押资金帐户在冻结期间采取只进不出的原则,即乙方只可存入资金不得提取资金,所存入资金亦视为质押资金,若乙方急需提取少量现金,丙方须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在丙方柜内提取。5、质押期间,乙方的股票帐户卡和交易磁卡交付甲方,甲方负责妥善保管,乙方不得向丙方要求挂失、补办股票帐户卡和交易磁卡。在乙方按期全额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后,甲方将股票帐户卡和交易磁卡交还乙方,并立即通知丙方解除对乙方股票帐户和资金帐户的冻结,丙方解除冻结需凭甲方出具的书面解冻通知书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此权利。 6、借款期满,乙方在按时交纳利息的前提下,可向甲方要求重新办理借款手续。甲方在保证贷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规定为乙方重新办理一次借款手续,时间不超过借款时间的50%,到期后如乙方仍未能归还全部本息,甲方有权从乙方质押的资金帐户中提取现金,用于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到期后若资金不足,甲方可在正常交易期间的任何交易时间按当时市价卖出所质押的证券资产,提出现金用于归还乙方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7、借款期间如果股市出现较大波动,乙方证券总市值(包括甲方提供贷款所购股票)和资金余额的总额低于153万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在次日存入资金至不少于27万元,否则在乙方证券总市值和资金余额的总额低于153万元时,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卖出乙方股票帐户内所有股票并提出现金用以偿还借款,若所得资金不足以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8、质押贷款期间,乙方必须保证不购买st和pt股票,不购买股本扩张1.5倍及以上的股票,不得购买价格在30元以上的股票及进行恶意操作。9、对于质押的股票及帐户资金,乙方保证其来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10、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上述所有条款规定,丙方对以上所有条款负有协助执行义务,应该受甲方委托及时办理股票卖出及资金划转等手续。股票卖出及资金划转凭乙方授权委托书及乙方身份证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和交易磁卡进行。乙方对此表示完全同意,并由乙方承担对此操作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1、丙方负责于每个交易日交易结束后,向甲方提供乙方所质押的证券市值及资金额,若因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丙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13、如有纠纷,可向甲方指定的法院起诉。甲方:刘某 乙方:于某丙方:淄博财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03年3月26日借款协议甲方:刘某 乙方:于某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于2003年3月26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年利率12%,利息按季支付,借款期限2003年3月26日至2004年3月25日。乙方质押帐户户名:于某 帐号:**;质押有价证券。乙方逾期5日不能归还向甲方借款本息,甲方有权卖出质押帐户的有价证券或质押有价证券,并提取与所欠本息等额的现金。本借款协议具有授权提款书的效力。 甲方:刘某 乙方:于某 2003年3月26日

证券投资
2005-12-20 13:20: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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