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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学校提前放假4号从长春乘坐高铁G2633来齐齐哈尔旅游,原计划旅游一个星期,下了高铁后在高铁站排队做了核酸且将行程码交于防疫人员检查,随后被放行,我就以为可以在齐齐哈尔市内自由活动,5号6号均有防控电话打进来询问且没有提及我需要隔离,7号上午11点半的一次防控电话就说我需要被隔离14天,费用2100,此时的我身上只剩够买机票回家的钱,隔离费大大超出了我的预算,我没有多余的钱隔离,我与他们提出能否立刻订机票返乡,他们回答说向上级汇报但后续并未告知我结果且让我当日必须先盖红手印打欠条隔离,我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收到汇报结果,打了多个不同电话都说不管这事,让我打别的电话,却又不告知该打哪个电话,就一直拖到今天9号,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车站防疫人员防控不到位,未及时告知我需要隔离,是否应该对将我放行承担责任,因为我的同学们返乡后都有防疫人员告知需隔离,如果我当时被告知需要隔离,我就不会选择待在齐齐哈尔,而是取消旅游计划,现在多花的这么多钱他们是否要承担责任

损害赔偿
2022-05-09 18:16: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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