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提起离婚上诉,他有婚外情,可我不想离,我有他跟情妇在一起的照片,到法庭上我该那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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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将此照片做证据出示。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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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想离的话,就没有必要出示该证据了,坚持感情没有破裂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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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离婚是基于案情判断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你不想离,应努力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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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想离,最好不要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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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