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2004/12月自主招聘进入一家外资代表处任首席运营官,由于代表处无自主用工权,我和外商签好了工作协议后还必须与外服签定合同. 今年11月,外商找了个莫须有的借口将我解聘,理由是和我个性不和. 当时我和其签的是3年合同,每年发14月工资,其中最后2个月年底发, 但现在他突然解聘我, 离年底只差一个月左右,他借机拒付我年底的2个月的薪资! 为此我已申请仲裁,但我只能起诉外服,外服的员工坚称,他们不知道有14月薪的事,且我未做满一年,故拒绝付!

继承
2005-12-07 11:18:3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