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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在一所镇初级中学,晚自习下课期间,一班一名男生持刀杀伤二班的一名男生,(一刀刺在胸部,一刀刺在胳臂且构成贯通伤.)因学校抢救及时.没有发生生命危险. 请问在些案件中,一班的这名学生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提供凶器的同学\\知情不报的同学\\学校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请老师给予详细解答为荷.谢谢!顺祝工作快乐.2005.12.6

涉外纠纷
2005-12-07 23:09:1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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