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休息的日子,外出钓鱼发生意外,公司有责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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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责任。此种情况,员工受伤不是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认定为工伤的三大要素,放假期间钓鱼发生意外,与这三大要素毫不相干,是不能算工伤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追问:这种情况我公司应该处理这件事情?
解答:公司不用赔偿。员工要求公司赔偿,让其出具工伤认定书或者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不是工伤的,公司有权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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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休息的日子,外出钓鱼发生意外,公司是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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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能详细说明一下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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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