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教师,当晚与2个朋友晚上12点去宵夜,曾为我的学生的一名协警正与他的朋友宵夜,这名学生说我曾经叫他站过办公室,叫他同桌的人打我.随后,他们用啤酒瓶砸我的脑袋.造成我右眼眉下伤至骨,缝7针,拆线后有明显痕迹.右手缝1针,左手缝2处(共2针).左边脑袋缝3针,无数小伤口.公安部门已经备案.目前已经出院.共花医药费2321.00元.已经认定我无一责任,对方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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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如此的学生感到悲哀和无奈,一定要让他得到法律的严惩.首先去做个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可以要求的费用有以下:
1、医药费;2、车旅费和营养费;3、误工费,如有护理还有护理费;4、被损坏的物品赔偿;5、可以向他要求一定的精神抚慰金;6、如有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可要求伤残赔偿金。
7、如果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以上或轻伤,还可通过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或自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8、向其部门投诉不能让他再作协警危害一方。
祝你顺利!
谭杰
13568023649
tanjie2211679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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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