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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离婚事宜

婚姻家庭
2022-04-27 14:21: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如果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向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准备好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共同财产的证据,写好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通过的诉讼解决纠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好,请问是否关于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呢?
  • 具体情形可和我进一步联系,我帮你分析下
  • 你好,准备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的呢
  • 你好,请问是否关于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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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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