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有几个问题我想咨询一下: 第一、我和公司签定的合同没有规定具体的工资金额,只是当时手写的“按协议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 第二、我们现在每个月3000元工资,奖金900,但保险是按1400上的,而且我们每次领工资都是分两次,一次是1600,一次是1200,我怀疑公司没有给我们交纳足够的保险!按目前这种情况,公司是否真的存在偷漏我们养老保险的责任? 第三、我外在试用期间公司也没给上保险。 有以上三点,我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呢

交通事故
2005-12-07 09:15: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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