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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去福利院领养小孩子

婚姻家庭
2022-04-21 00:01:3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领养,并要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1、收养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2、可被收养的有:(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3、收养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成立后,公安机关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如有其他需要,欢迎咨询我们!
  • 结婚多年,并经区县一级医院确诊一方无生育能力,无已过继或领养儿童,具有抚养幼儿的经济能力,持城市正式居民或农村户口的夫妻,可携带户籍证明、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一方无生育能力证明,及由夫妻双方单位加具意见的领养婴幼儿申请书,直接前往儿童福利院申请办理领养登记手续。经院方审核后,即可待领。待有可领养婴幼儿时,由院方通知办理领养手续。试养一个月后,双方如无异议,即由院方将婴幼儿户口迁移证以及领养证明交领养人办理入户,正式确认亲属关系。
  • 收养人与送养人自愿就收养达成一致意见。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在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并且对双方合意的形式,法律不作强行要求,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形式m
  • 领养小孩子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满足条件才可以领养的。
  • 你好,可以直接询问福利院,了解详情
  • 你要满足领养条件才能领养
  • 你好跟据你所描述可以的
  • 您好,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答,如需帮助建议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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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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