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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家彩电厂家签字了售后服务合同,合同在2006-12-31到期.但后来一直保持合作关系.至到2007年6月17才口头通知.因厂家政策原因终止合作.我想请问一下,我们一直在保持合作关系,是不是可以认为事实合同存在,而厂家没有按合同上规定提前两月书面通知.算不算违约?

其它综合
2007-07-05 21:30: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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