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学生,上星期天. 有位甲同学生日, 于是她约了许多同学一起去庆祝,其中有3个未成年的女孩. 甲安排晚上到大富豪(KTV)一起玩,并且在格兰云天开了房间供晚上休息.但是半夜被学校与家长发现,然后接了回家.事后家长向学校追究责任,说我们这些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去夜场,说要起诉我们. 校方协调后,处罚强迫我们留校2个星期包括周末不得离开学校并且还要做劳动. 但是我觉得很冤枉,因为我在整件事中之是个跟随着,并没有参与策划活动与安排.而且之前也不清楚所有一切. 难道我这也犯法了吗!?? 而且学校要被迫我留校..这算是非法软禁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