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2002年我与一男子结婚,2003年后生男孩。在2003年6月我老公外出打公,我在家带小孩。2004年他在外有情人。后一直没回家,毫无音讯,为此,我很伤心,从2004年4月我已离开夫家,住在娘家,没有工作。小孩由爷爷,奶奶抚养。 请问,我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我家宝宝该怎么办。我们结婚购买的东西我可不可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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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6楼问题: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十年后归你抚养。如果你没能力抚养可以要求他方给付抚养费。8楼问题: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复婚。没有结婚证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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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及时回复我,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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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你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其他问题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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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4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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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和上面这位女子有差不多的状况,但我现在没有足够的能力抚养孩子怎么办?他也专拖着我,一直答应我去办手续,但每次都落空。。。我不想把小孩子给他,怀胎9月哺育一年,小孩子和我完全是一体的,叫我怎么割舍得下?但现实让我不得不面对,如果我不争小孩子现在给他,以后我就再也看不到我的宝宝了,叫我怎么办?他不会让我看到的,他一个男人我是争不过他的。。。。如果离婚可不可以现在让他抚养小孩子10年后再让把小孩子归我抚养?这样我可以利用这10年的时间去赚钱来培养我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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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夫离婚后,我一气之下把离婚证给撕了,现在没有了离婚证还能不能再复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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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看能不能令你满意,不能满意的向法院起诉离婚和分割财产。
2.宝宝的抚养权你应该可以拿到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3.结婚买的东西应该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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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离婚,一揽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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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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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可以由你抚养,对方承担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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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协商,就只能诉讼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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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开个离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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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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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