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于昨天早上在巷子里被一中年男性猥亵,被该中年男性追赶,推倒,在地上摸下体,身上有抓痕,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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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你的描述,建议积极搜集证据,猥亵妇女罪属于公诉兼自诉案,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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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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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您的描述,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因为在公共场所,应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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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报警?最好是先行报警,等警察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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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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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罪认罚的话,一年左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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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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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有没有报警处理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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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医院保留一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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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没有那个监控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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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报警,会按强制猥亵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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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已经构成犯罪了,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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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报警处理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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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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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男子涉嫌犯罪,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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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