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阜阳市人,现在在宣城工作。现在有一件事情请教,事件如下:我的弟弟在阜阳某高中上高三,在今年教师节那天,他与同班的一个同学李两人约好到公园玩,晚上到公园后,同学李打算向一对情侣实施抢劫,征求我弟弟的同意,开始我弟弟并不同意,后来同学李以其有一个朋友缺钱,请其帮忙,弟弟出于朋友义气同意了,于是李拿刀威胁这对情侣,要情侣中的女士的手机,男的不愿意,将自己手机给了李,但是李并不愿意收手,更进一步还要女的手机,男的就不同意,期间已经有许多人围观了,在李与被抢人的撕扭过程中,巡警赶到,李将手机塞到我的弟弟手里,弟弟居然还接了,于是弟弟被巡警当场抓到,李由于熟悉地形跑掉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