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购房合同中有约定,物业费自约定交房之日起收取,因开发商交房之日,物业正式入驻小区,为小区提供绿化、保洁、安保等服务,故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物业服务费。但是,因开发商出售房屋存在质量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并承担整改期间的物业费,或者给予相应补偿。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住建局投诉。
追问:现在问题整改差不多了,准备交房,但是卡在整改期物业费这里,物业开始发函催收物业费,现在该如何采取措施
解答:您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主张因开发商瑕疵交付导致业主延期接房,期间发生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