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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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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你们是什么原因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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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协议离婚吗?需要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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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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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咨询民政局相关要求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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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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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说下具体情况吗?若夫妻之间能够就离婚等事项达成协商,并订立离婚书面协议的,双方可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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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是起诉离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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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已经超过需要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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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是可以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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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有30天内不申请领取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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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重新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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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离婚分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其中协议离婚须双方同意。
(一) 协议离婚:申请离婚登记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的期限届满后,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查明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二) 起诉离婚:主要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准。男女一方起诉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无论一方是否同意离婚,都可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答,如需帮助建议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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