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争议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你六年期间一直没有主张工资,那么你向劳动仲裁机构主张权利的时效已过期。如果6年期间你一直主张权利,或者因老板同意履行给付工资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重新计算,为一年。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