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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2001年父母共同在房屋交易合同上签字盖章将产权房转卖给我,购房款分二次交给了母亲(当时只有我与母亲二人)我没有付款收据。产权房过户后一年中父亲没有向我提及房款,一年后母亲去世父亲以我没有收据为由诉我违约:支付房款6.5万、违约金26.91万。现法院要我举证已付款但证人已去世。

债权债务
2005-11-30 20:06: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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