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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离婚后女方结婚了没有经济能力了,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婚姻家庭
2022-04-02 21:38:26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父母对子女的责任不因父母有无收入来源而定,抚养费只是承担父母责任的一种方式,而非唯一方式,无论再婚与否,对自己的孩子不应区别对待。
  • 不可以,不跟随孩子生活的另一方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您好,如果确实没有能力的,可以要求少付
  • 你好,不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 你好,一般是可以协商,分期进行主张。
  • 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不可以的,要给
  • 你好,一方抚养另一方要给抚养费
  • 你好,这个的话你们可以协商
  • 您好您这边可以协商处理的
  • 不可以,抚养是父母的义务
  •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后,由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不支付的,可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
  • 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协商索要,协商不成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 你好,是不能不给抚养费的
  • 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为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的20-30%左右,
  • 您好,我国《民法典婚姻篇》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的条件,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答,如需帮助建议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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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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