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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客商与肇庆的林先生(益盛模厂)签订订购合同,2005年7月7日汇订金,7月8日开始生产,规定52天交货(包装由买方提供,如果包装提供不及时,时间可按交货时间向后顺延),应交货时间为10月9日,但至今不能交货。合同上明确规定了双方的义务、责任及违约责任。

经济相关
2005-12-06 19: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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