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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1年7月毕业于**学校 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同年12月份,由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__开远啤酒厂从红河州举行的人才招聘洽谈会上招聘。公司拒绝和我订立劳动合同,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两年,试用期满给以转正。在试用期期间,工资500元/月,不得享受任何福利,奖金及劳保待遇。由于我是第一次就业,再说工作也不好找,公司效益也不错,所以我同意了,并从12月13日正式到公司从事电工工作。12月13日至次年1月15日我住在公司招待所,后经公司决定,对我不提供住房,以每月150元作为补偿,让我到外面租房,所以我每个月能从公司领到650元现金。 我在公司2001年12月至2003年5月从事电工工作,2003年5月至至今从事制泠工作。 在2003年12月时,我的两年试用期已满,经我和公司商议,公司同意为我办理转正手续。在2004年4月份,公司通知我,让我上交毕业证,个人挡案,就业登记表,体检合格表,并填写《红河州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同时公司向我许诺很快就可以办好了。但事后却没了音信,经我多次询问得知,公司并没有为我办理。后来,我又多次和公司协商,但公司却总是以种种含糊理由,无故拖延和我订立劳动合同。 到现在为止,我到公司工作已整整四年了,在公司我有固定的工作岗位,从事和在职职工相同的工作,但我的工资收入却和公司职工有很大的差异,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大约在1000元左右,而且他们还享受公司每年年底,春节前多发的一个月工资的待遇,但我不能享受。我能享受的只有500元/月的试用期工资和150元的住房补偿。按公司的说法,我还在试用期,没资格。在这四年里,公司从没为我交纳过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在这四年里,由于公司拒绝订立劳动合同,我的工资收入造成很大的损失。我应该怎么办? 直到现在也是如此。我这样情况的在公司不至我一人

行政纠纷
2005-11-29 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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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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