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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姑父去年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生亡。现在法院判令对方肇事单位的赔偿20万人民币,对方已经将16万打到我小姑的帐上,我小姑给了小姑父父母2万元,另有4万对方肇事单位答应3个月内在给。 现在小姑父有以下亲属健在:他的妻子(也就是我小姑)、他的女儿(15岁)、他的父母(1个78岁1个79岁)、他的哥哥姐姐(共有6个,都有各自家庭)。 现在小姑父的父母(委托他们女儿出面)要求给他们最少10万。他们说,这个赔偿金是遗产,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应该有他的妻子女儿和父母4人平分。我小姑认为她还有个未成年的女儿要抚养,而他父母还有6个子女赡养,这样的分配不合理。但在他的哥哥姐姐的强迫下,我小姑还是写了一张5万元的欠条给他父母。 我看到报纸上说死亡赔偿金并非是遗产,而且只需要把其中的赡养费支付他父母就行了。

民事相关
2005-11-29 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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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