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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某仓库保管合同纠纷案李某将5000件皮大衣寄存在某仓库,双方经协商,于2018年2月20日签订了仓储保管合同,约定仓库方从3月10日至9月10日为李某保管5000件皮大衣,保管费每天100元。合同签订后,李某3月10日将所有的皮大农交给了仓库方,同时李某还送来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皮靴1000箱,仓库在接收到这些货时,没有表示任何异议。5月仓库接到另一项要约,保管费比李某的出价高得多,于是就以仓库另有安排图网为由,将李某的李某1000箱皮靴全部搬到库外,适逢天下大雨,皮靴被雨淋,李某因此损失近50万元。7月,李某为了参加“反季节销售”的活动,于7月10日将5000件皮大衣全部取出,结果发现少了100件,而且有100件皮大衣出现不同程度的发霉情况,结果在销售中,李某将发霉皮大衣每件降价300元卖掉了。事件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引起诉讼。

损害赔偿
2022-12-01 17: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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