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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您好:我们2005.11.24日在朝阳区通过一小区中介租到一套一室一厅的房间。月租1200元,付三押一一次性支付房东4800元房租以及中介费用600元。后得知此房东也是一家中介。按合同规定我们要在下次缴纳房租时出示相关小区取暖物业等缴费凭证。而中介很快便来索要取暖费1250元。我们联系物业后得知取暖费用为820元,且按合同也不该缴纳现金给中介,于是拒绝支付。随后在11月24日我们的门锁被人破坏无法打开(后通过110卸掉了门锁)。25日又接到中介不给钱就别想进门的威胁。现在我们不想再与他们纠缠下去,想要中止合同。请问此种情况下我们做为违约方应如何处理以尽可能的挽回损失?或者是否有其他的更好的解决方法?

建筑工程
2005-12-22 16:56: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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