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想出一版电子期刊,电气期刊的内容包含了一些非我们公司的微信公众号的文章,这样会构成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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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都是不违法的,也不需要著作权人的同意,如果是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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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样对抗下去,未来世界上会出现双备份的国际学术组织,学术期刊,学术会议,技术标准,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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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呢,其实这个已经侵犯了著作权的呢,非常危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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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直接说明你的情况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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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侵权行为,你们想使用需要经过原作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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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会构成侵权的哦 没有对方许可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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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写了什么内容呢,可以看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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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公众号上发布的文章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上保护的作品。如果被转载的文章本身就是剽窃他人的作品,不具有独创性,那么被转载的作品也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次,要排除合理使用。总之,如果不属于合理使用,擅自转发他人的作品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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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有可能构成侵权,建议联系出版方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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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及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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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他人的文章需要经他人同意,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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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