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0岁,结婚7年。我先生和朋友在泰国做生意有2年多了。最近我无意在他手机上发现他发给泰国一女的一条黄色短消息,而后我上网查了他的通话纪录,发现他们经常有通话纪录,且经常互发短消息,但短消息都已被除数删除。当我问他时,他矢口否认,说是工作联系,短消息是无聊才发的,并没有关系。近几个月我们性生活并不和谐,他说他压力太大,所以硬不起来,我怀疑他会不会对我有ED。我提出离婚,但他不同意,说我在无端猜疑。
-
您好!
1.你所说的侦探获取的证据(照片\\录象等),在法庭上很难得到确认.
2.法律上指的过错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同居是经常性的行为,所以此类证据除非是有居委会\\物业\\邻居等证明,否则您取的证据不能证明.
3.即使证明对方有过错,也是在孩子抚养和分割财产上处于一点劣势,对案件本身并无大碍.
所以建议您不用浪费金钱和精力请侦探.如果需要,可以预约时间来所里,我可以帮助您分析一下目前您应该怎样做.28175210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