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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孩子抚养权变更问题

婚姻家庭
2022-03-18 20:26: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想变更抚养权,一定要先想办法将孩子带到自己身边,或要自己父母帮忙带,这有利于获得孩子抚养权,一定不能让对方再把孩子带走。同时也要和孩子保持良好的关系,小孩的个人意愿很重要。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你好,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
    追问:我们是两个孩子,当时离婚的时候是一人一个儿子给了男方,我带着女儿,现在是男方自己带不了,孩子在他父母家,然后老人辅导不了孩子学习,我想把孩子要回来,如果我起诉他孩子抚养权能要回来吗?是不是需要律师起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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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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