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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购买了创意英国的一处商品房,10月初选择了一家江苏的装修公司(驻昆明分公司)当时签定合同的时候是由家里的两位老人去签的,合同中有很多条款只针对甲方(我们),而对于乙方(装修公司)几乎没规定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当中由于装修公司层层转包,所以很多地方没有按工程表当中注明的来施工。到刷又飞粉的时候工头对下面的人说:“他们家的墙底子好得很,你们就刷刷那些不行的地方就行了”(这是我们后来才从工人那里知道的)工人干脆就修修补补,直接用纱纸打磨墙面,有的地方磨到水泥面都露出来了。我们要求重刷双飞粉时他们就在没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停工十一天。后面虽然重刷了一遍,但多数面积都只是刷了这一遍。而合同上明确规定是要刷两遍的。 现在工程到了四分之三,很多地方质量都不过关,他们又要求支付款项,而合同中规定最后10%是要到工程完工后10天才付款的。我们以现在已经付了95%(总款13500,现在已付了12800元)为由没有付,他们现在再次停工(还有乳胶漆、推拉门等未施工)而且就在没有我们家人在场的情况下量了施工的面积,要求我们按他们量的面积付款,我们应该接受吗? 我们现在要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呢?(合同中规定如由我们的原因耽误,要求我们每天支付500元违约金,而没有规定他们违约要怎么样处理,我认为这是份不平等的单面的合同)

互联网纠纷
2005-11-27 22:13: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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