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均系盐城建湖县人(结婚时是在位于县城的我父母为我造的新房里结的婚,与父母同住),2002年5月份经我当时的公司的老板娘介绍相识,并于2003年1月2日登记结婚。在此之前,我们只见了五六次面,其间因10000元彩礼的问题中断交往三个月,后来老板娘出面斡旋,我们才阴差阳错的结了婚。老板娘和我岳母是小学同学,也是我的媒人之一,是她送我10000元钱作为我给妻子彩礼才促成了这起婚事。由于婚姻基础不牢固,双方缺乏了解,这导致了我们一结婚后就经常争吵,她常跟我讲的一句话就是“好去好来,不好就散“,还在一次吵架时,摔碎了8个杯子。这第一次暴露了她的性格,是与我格格不入的。更令人不解的是她把我们这段感情上的磨合期都怪到我父母身上,硬说我父母挑拨儿媳离婚,并要我表态:要老婆,还是要父母。在2004年9月2日晚,也就是我们的儿子出前32天,矛盾终于激化了顶点。那天晚上,为了一些小事,她开始当着我和我的父母的面辱骂我的父母,在我上前制止,叫她别骂时,我们之间发生了推拉,我确实打了她两个耳光,于是她打电话,叫来了她父母和哥哥,她哥哥还带了几个朋友。他们不问青红皂白,一到我家门口,我岳夫就打了我一个耳光,我妻子的哥哥也打了我几拳,同时,我妻子在岳母的帮助下,也打了我母亲一个耳光,并大骂我母亲。此后,他们到我们的新房里抢走了几乎所有的东西,一直闹到第二天凌晨3点。可是第二天早上9点,我妻子和岳母又带了一帮人,爬到我家的层顶上拆空调和太阳能热水器。后经邻居劝阻,才罢体。空调没有拆,太阳能热水器拆下来,但没有拿走。我家对他们所做的这一切未作任何还击,我和我父亲还向他们赔礼道歉。此事发生后,因我妻子要求,我们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生孩子,如果我不同意的话,就要我签字打掉孩子。哪知,儿子降生后,我们还是老吵架,她又提出要搬回去住,目的要我妈带孙子。我坚决不同意,因为我无脸再进我家住的那条巷子,她打了我妈,她还对我说:我打你妈,你敢把我怎么样,以后回去一律平等,不分长上,我还要学得更凶,如果我跟你父母发生争执,你最好不要帮他们,你只能在旁边看看,如果你再对我动手的话,我哥哥(他是小痞子)就对你不客气“。就为谁来带小孩和搬回去住的问题,我们经常吵架。最后,她连班都不让我上,我曾三次被她停班,前后共12天,最后一次是5天没上班,都在家带小孩。2005年5月31日,她带了一帮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强行进住我家。我得知此消息后,立即离家出走。因为这回去的日子,我没法过,一边是蛮不讲礼的妻子,一边是年近60的父母还有8个月大的儿子。这一走,就一直到现在,快18个月了,我妻子她不知道我在哪里。可能找过我几次,但都没有结果。前几天,她又在我父母不知道的情况下,带了一帮人砸开门锁,搬走了我们结婚时的所有东西,还损坏了其它好多东西,就连我父母吃饭的碗都被她砸了个尽光,还有菜刀砍桌腿和桌面,整个桌子被砍得伤痕累累。(我是一名外销员,我妻了是我们县城一家花炮厂包装车间的工人,两人性格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