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一个外来务工人员, 从95年来公司至今, 经历了公司的风风雨雨, 近几年, 公司的效益, 很明显走下坡路, 可以我对公司依然是有感情, 一直也没有离开, 最近, 公司业务越来越淡, 导致公司人员每月总共上不了一周的班, 领导决定, 裁员, 领导开会说:" 公司面临裁员, 按劳动法给予补偿, 让员工们自己报名, 看看有多少人要走,'' 后来, 领导又找员工谈话, 摸底吗? 我作为老员工, 我也知道公司没有什么指望了, 所以也站在了被裁员的一行列中, 说是给补偿, 按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给, 但是后来, 领导一看, 补的钱太多, 所以就没信了, 就耗时间, 也不说此事了,
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 要是公司账目上没有钱, 对裁员的人员应该怎么处理?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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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效益不好,裁员也是要给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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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一个乡镇供电所做了12年电工,其中后8年是按照正式的职工发放工资和交保险,2003年内退(供电所说因为年龄达到45岁),就把父亲的工资结清后另给了500元钱. 我想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父亲应不应该得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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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给了补偿才行,否则你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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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内退 还是辞退? 时效问题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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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