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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我母亲是85年再婚,今年继父去逝.他方子女上门争夺遗产.迫于无奈,上诉法院.在法庭处理遗产纠分中,对方提出了94方案,说是94方案的同住人(当时户口内三人).并且在94年的遗嘱中父亲把房子让她继承,给我母亲居住权,所以她提出她要三分二的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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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3 23:48: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遗产继承的份额: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5)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6)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按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指定的这部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由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您好!1、房屋购买发生在再婚之后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的,一方分得一半份额,剩余份额作为遗产继承。2、本案中,94年遗嘱“让她继承”,她是指原告还是你母亲,在该份遗嘱之后,继父是否有其他处分房产的行为?3、案情复杂,建议携带材料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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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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