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的户口所在地的房屋是我外祖母遗留下来的三年前外祖母突然过世并没有留下遗嘱现在房屋要拆迁了,户口簿上的户主是我母亲,房屋是私房但是没有没有办理过房产证,地价税的单据上的名字是我的表哥(但我表哥不在我们的户口簿上),我的表哥在没有通知我母亲的情况下私自和拆迁单位签订了合同并且拿走了所有的拆迁款,我去找过拆迁单位询问此事得到的答复是: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地价税的单据可以代替房产证明并且因为地价税单上的名字是我表哥所以他们和我表哥签署合同是有效的合法的而不需我母亲的同意就可以签署,户口不起任何作用拆迁单位不用理会被拆迁房屋的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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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有权要回自己的权益.无论拆迁公司是否错在过错.我觉得你母亲可以将拆迁单位与你表格共同告上法庭,要求主张自己的权益.该房产既然是你外祖母的,就应该按照遗产来继承.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6532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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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